1月8日22时许,家住斗门区西湾的吴某,从井岸镇北澳市场公交站坐上驶往斗门一中方向的K4路公交车。途经井岸镇黄杨大道西湾公交车站时,吴某要求停车。公交司机杨师傅告知吴某该站不是K4路公交车的停靠站点,要到前面斗门一中站点才能下车,并继续驾车前行。吴某走到驾驶座旁边大声吵闹,并用手拍打、拉拽杨师傅握着方向盘的右手,一度将杨师傅握方向盘的右手拉离方向盘,影响车辆正常行驶。为了车上20多名乘客的安全,杨师傅被迫停车,车上的乘客报警后,吴某被民警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9月5日《珠江晚报》03版) 因为坐过了站而忘了下车,坐错了车而逼司机停车,在请求没有获得同意的情况下,骂司机者有之、抢方向盘者有之、殴打司机者有之……恼羞成怒、发泄不满,逞一时痛快。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治罪的案例时有发生,新闻报道也屡见不鲜,可就是有些人不长记性。自己犯了错,想叫全车人埋单,法律可不惯这个毛病。因此提醒乘客,要坐公交,还是要注意报站,过站了就在下一站下,往回走几步没什么了不起,司机的胳膊可别乱拽,方向盘可别乱拉,不然,准把自己拉进“号子”里去。
点评:高 飞
漫画:赵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