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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救护车 吃下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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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市卫生健康局,共同签署《珠海市急危重症患者交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协议书》。随着协议的签订和实施,因礼让救护车而冲红灯或压线变道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经交警核实后,即可撤销罚单。

  倡导礼让救护车,这并不是新鲜话题。面对“与时间赛跑”的救护车,面对任何一个可能抢救回来的生命,所有人在礼让时,都面临着“交通违法怎么办”的难题,虽然法律对此并没有详细规定,但绝大部分人都做出了相同的选择——让!

  据统计,仅今年以来,珠海交警就已撤销因礼让救护车而产生的交通罚单176宗。这说明了礼让救护车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珠海社会的共识,并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遵守。

  面对抢救生命与交通违法,相信一个心怀善意的人都会做出正确的礼让选择,但问题是,如果法律对于礼让救护车的行为缺乏明确判定,就会让人心怀疑虑,继而成为一些不愿礼让、缺乏基本道德素质的人的借口和托词。长此以往,可能会打击人们礼让救护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众所周知,救护车执行紧急救助任务就是在与时间赛跑,如果司机们礼让时还要先考虑一下交通违法的处罚,浪费的时间很可能就会导致一个生命的逝去。

  珠海交警此次给出的“免罚”决定,就给“礼让救护车”的司机朋友吃下一颗定心丸。这意味着,只要行为正当,每个车主可以大胆礼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把时间和空间留给最需要的人,再也不必担心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而让礼让救护车成为广大驾驶员的一种自觉。另外,“礼让救护车”免罚的申诉手续也很简单,当事车主只需将车牌等相关信息发到“珠海交警”微信公众号,经核实后就会直接撤销罚单,不必车主耗费精力地去“自证清白”。

  与之相应的是,因礼让救护车而违法能免于惩罚,那么对于那些不礼让救护车的行为,是否也该予以处罚呢?现行法律虽然有着种种规定,比如“不避让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一次记3分,罚款200元”,但由于取证难等原因,规定往往停留于纸面。如何从奖惩两个方面推动“礼让救护车”成为行为自觉,需要我们去思考和尝试。

  (撰稿:刘孙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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