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声明
0540440F自2020年3月20日起停止开展工作,请债权人自本单位声明之日起60天内向本单位清算小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办单位将向登记机关依法申请注销登记。电话:1357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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