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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 促进农民增收

  □苏虎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除了产业振兴这个基础和关键,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做大做强集体经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带动农民增收同样重要。

  斗门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密切利益链上做文章,切实让小农户参与现代农业发展,走出了一条斗门特色的乡村振兴路。

  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斗门区出台农业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斗门区家庭农场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业知名品牌和“菜篮子”基地奖励办法等系列文件,对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进行政策性奖励,从政策和资金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共培育家庭农场74家、各级农业龙头企业33家、各级示范合作社9家、各级示范家庭农场6家。

  大力实施党群连心工程,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创建行动,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加强农村创业创新,鼓励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创业,引导培植农村经济新增长点。斗门区莲洲镇石龙村成立连心园林花卉专业合作社,建立苗木存储基地,打造村民花卉苗木销售平台和现代农业培训基地,通过苗木销售平台统一经营和销售苗木,既避免农户之间的盲目价格竞争,又有利于社员、农户可持续扩大再生产,增加社员、农户财产性收入。

  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模式

  斗门区高质量打造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因地制宜建立“区助农服务平台+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农户”的扁平化属地管理模式,为农民提供标准化、低成本、高效益的水稻种植方案和机械作业服务,在原有农资、农产品销售等传统服务基础上,新增农村电商、农机农技推广应用、农村金融、农民培训、信息发布等涉农服务功能。

  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推行以村、企、农三位一体的共建合作创业模式,构思“一家一品”规划方案,引入社会资本对村舍进行持续改造和投入,对闲置庭院及村内其他空闲集体用地的使用权进行流转,将农村闲置房屋、庭院集约利用,引入展示中心、创作沙龙、品牌餐饮等新兴业态,推出可供村民参与的农村致富创业项目,形成“村企民”利益共同体,走出一条“农房有价值、村民有收入、集体有积累”的乡村产业振兴之路。

  率先在全省探索实施“点状供地”,成功流转76.87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仅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还将新增建设用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也在土地流转、绿色项目、乡村旅游的良性循环中找到了致富的新路,有效保障了乡村可持续发展。村集体经济收入由2017年的3.37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4.57亿元,增长35.6%,农民人均收入由2017年的24252元,增长到2021年的34394元,增长41.8%。

  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

  斗门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22.7万亩,占确权总面积的98%,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入选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并上榜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

  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全区共清查核实农村集体总资产28.64亿元,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面积45.57万亩,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数46807户、成员215403人,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2019年全面升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重点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线上交易等10大系统,让交易更加科学方便。

  2020年出台并全面实施《斗门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细则(试行)》,实行区、镇两级分级交易,取消村级交易,实现线上交易全覆盖,让交易管理更加规范严谨和公开透明。

  2021年上线全省首个区级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推动线上交易全覆盖,全年完成交易2543宗,标的总额5.04亿元。

  斗门区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不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人、地、资金“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加快打造具有“净治美韵”特色的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样板。

  多渠道投入强化美丽乡村建设

  2017年底,斗门区在全省率先出台《斗门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0年)》,推出“深化改革、产业提升、人居环境、村庄风貌提升、补基础设施短板、富民强村、基层治理、文明乡风”等八大工程。

  2018年8月,实施《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部署。

  2020年7月,制定《斗门区创建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工作方案》,用5年时间全面推进“五大工程”。从2018年开始连续五年,累计投入40多亿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市、区按7:3比例对101条村按照不低于2300万元/村的标准投入资金,支持乡村振兴。

  积极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累计对接帮扶资金和帮扶物资共约4.7亿元。建立城乡融合市场化融资项目库,推进总投资311亿元的153个城乡融合项目加快融资,积极申报城乡融合项目政府专项债券,实现城市级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管护标准向农村延伸。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人才集聚

  斗门区在全省率先推出《关于加快乡村振兴战略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出台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实用人才培养等方案,鼓励和吸引更多人才参与斗门乡村振兴建设。出台《斗门区本土青年人才回乡创业就业奖励申请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回乡就业青年人才给予最高1万元奖励,加大涉农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引进农村电商、互联网农业、乡村规划、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新型人才。大力实施“归雁计划”,制定实施农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公开选拔302名村级后备干部,75名后备干部通过村级换届进入村“两委”,其中4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加大乡村人才培育,做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稳就业系统工程,推动2家职业培训机构、1家技工院校完成了“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培训合格证书发放机构创建,为培养多层次技能人才提供平台保障。

  加快村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

  斗门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总宗数为9.3万宗,面积为15.61平方千米;房屋数为16.4万栋,宅基地约9万宗,面积约8.94平方千米。作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有偿使用制度,探索村企合作建房和村民公寓建设。这不仅能腾退多余的宅基地,满足未来村民建房需求,还能用于发展产业、建设基础设施等。

  针对村集体留用地多以“插花地”形式分布,难以集约和规模开发使用等问题,斗门区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让、转让、出租集体留用地使用权,引导留用地入市流转,拟对分散的村集体留用地集中规划、统一落地、连片开发,优先布局在各工业园区周边,由国企摘牌建设工业厂房,作为园区的补充延伸,解决留用地零碎分散、闲置低效、管理粗放问题,为留用地高效集约利用提供路径。

  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流转,既能激活农村集体用地,又能引进产业项目,村集体以土地流转获取收益、以收益入股、以股份分红,用资金固化换股权,用股权保证长期收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村集体收益最大化。同时,还能带动当地就业,使村民通过技能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实现农村人才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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