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那种因为喜欢一句话而会看完一本书的人,《荒原狼》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看完的。只是现在忘了当初是哪句话诱使我看完这本书。因为,回头看发现这本书的每句话都很精彩,都能直达灵魂深处,促使我不厌其烦地阅读。
当然,我看的译本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由赵登荣、倪诚恩翻译的版本。许多读者为不能读原著而觉遗憾,但我认为,不必拘泥于原著,由专业的语言大师来翻译译作,应是了解和阅读世界名著的捷径。
这本书的每句话都充满了魅力,是一种孤独到自恋乃至于精神错乱而碎碎念的魅力。如:“满足,没有痛苦,过一种平淡无奇的日子,这可是件美好的事情;在这平淡无奇的日子里,痛苦和欢乐都不敢大声叫喊,大家都是低声细语,踮着脚尖走路”;如:“我心里就燃起一股要求强烈情感、要求刺激的欲望,对这种平庸刻板、四平八稳、没有生气的生活怒火满腔,心里发狂似地要去打碎什么东西,要求砸商店,甚至把自己打个鼻青脸肿。”诸如此类,完全的意识流,语言简洁而质朴,看似随心所欲,却不失逻辑,荡气回肠、环环相扣地自我解剖,鞭笞灵魂,把令人压抑的世相展现出来。
那《荒原狼》具体写的是什么?顾名思义,是关于狼的一本书。荒原狼,代表着孤独、饥饿和生存的本能与韧性。但这不是科普书,而是小说,写一个自诩为狼的人。主人公哈勒尔自称荒原狼,一只“迷了路来到我们城里,来到家畜群中的荒原狼”。经典的文学作品大多着眼于“小人物”,就是立根于身边人。哈勒尔社会身份虽是作家,但郁郁不得志,过着小人物的平凡生活,他年轻时的理想,在现实生活中破灭了。小说写的是他人到中年,有了精神危机,在苦闷的生活中彷徨、探索,乃至于最后的毁灭、涅槃。
好的小说多是跨时代的,《荒原狼》也是如此。小说没有时代背景,甚至全文除了白天黑夜的普通日子,再无时间和背景信息。作者赫尔曼·黑塞是德国作家,194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荒原狼》是他的代表作,发表于1927年。但放在现在,这本书仍然有其前瞻性和跨时代意义。有文学评论者将该小说与鲁迅的《狂人日记》进行比较研究,认为鲁迅的狂人是旧时代的狂人,而黑塞为“狂人而作”的“荒原狼”,则是新时代的狂人,是现代的狂人。
放在我们眼前社会,也能找到一大批“哈勒尔”,他们扎根在社会底层,因为物质、精神或欲望上缺憾而苦闷、彷徨。阅读《荒原狼》,或许能够像荒原狼一样有着生存的韧性和面对人生价值的“桀骜不驯”,活出普通人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