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听大人说,萤火虫是鬼呵出来的气,也就是说,有萤火虫的地方,会有鬼出没,萤火虫越多,鬼就越多。我住城里一个部队大院,按说是个阳气很重的地方,但到了晚上,围墙边的草地上还是有很多萤火虫,我们相信那个墙下面过去一定埋过不少死人。
怕归怕,但是祸害起萤火虫来还是照样不手软。抓到一只萤火虫,我们喜欢把它的头尾分开,那个尾翼上仍然闪着微黄的萤光,然后就将它贴到自己额头的正中间。鬼呵出来的气在头上闪闪发亮,这么酷的形象连鬼撞见都得让我们三分吧?要么就是鬼根本不屑和我们一般见识。总之碰上鬼的事一次也没有发生。
现在城里的鬼不喜欢和人玩,都跑到乡下去了。夏天和朋友去桂林一个瑶族乡小住几天,晚上散步,看到野地有萤火虫在飞,突然就很兴奋。我想鬼至今还愿意呆着的地方一定错不了,就特别想在那地方多住些日子,每天晚上出去转悠一圈,专门看萤火虫,亲近一下城里早就了无踪迹的各路好鬼。我虽然是个无神论者,不信鬼神之说,却对它们有文化上的敬畏。中国的鬼,除了化个青面獠牙妆吓吓人,坏事干得并不算多,性格也还厚道,不像西方的鬼那样到处去吸人血。
博尔赫斯在《交叉小径的花园》里提醒:人不可以与萤火虫为敌。我想,博尔赫斯的童年,一定曾被这种微不足道的生命所困惑。在欧洲,这种困惑带来的是诡异的叙述,人们相信萤火虫有某种天然的本领,喜欢将一些自大的旅行者诱骗到死亡陷阱般的沼泽地里。有人认为这可能是获取食物的一种办法,有人认为这会使萤火虫产生强烈的愉悦。
萤火虫最有想象力的亮相来自《太平广记》,里面有个王氏的故事说萤火虫可以变成金子,遇见它则大富大贵。故事是这样的,王家去亲家吃喜宴,半道一个东西落在车轮上,车子就走不动了。王家妻就下车朝那物叩拜了几下,再张开裙子将那物引入裙下,回家后一看,居然是块金子。这以后王家就过上了好日子。只是三十年后王妻病死,家境衰败,连奴婢也都走光。再打开放金子的柜子一看,里面只有萤火虫和腐草。
这个故事至少说明,古人视萤火虫为吉祥物,并不见得要和坟墓死鬼联系到一起。《太平广记》成于宋代,正是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大行其道之时,妇女全给压抑得不行,连襦裙都不敢弄得太过花哨,要是有一只小萤火虫愿意往裙子里钻,想必也是可以偷着乐一阵的。
萤火虫另一个品质是洁癖。到成虫年纪,萤火虫对食物挑剔起来,只吸食早晨最纯净的那一颗露珠。一旦阳光普照大地变得干燥,微小的尘埃就会弥漫在空中,玷污草叶上的水源。萤火虫也许相信吃了这样的露珠会使夜晚尾翼发光器变暗淡,在“灯语”竞争中处于下风,失去与异性交往的机会。还有一些雌性萤火虫从不洁的露珠中发现自己变丑,惊叫着从高空中坠落,拒绝与雄虫幽会。萤火虫可能也是世界上唯一会患上抑郁症的昆虫。
人们对萤火虫的过分宠爱于它们是有害的。萤火虫自身会发光,但并不喜光,有的甚至听到光亮一类词汇时,都会呈现身体虚弱的不良反应。人们总是试图将它的生物本性归入人类文化优越感,这便犯了大忌。最经典的赞美是泰戈尔发出的:“宇宙间一切光芒,都是你的亲人。”
幸好,萤火虫明白腐草和幽暗才是它们的亲人,还保持着自己正常的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