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关公字[2021]005号
刘琼香、伍慧龄、刘仲爱、罗喜溢、卢倩雯:
我关于2021年1月27日对刘琼香作出了拱闸关违字[2021]80781号行政处罚决定,决定没收涉案现代象象牙制手镯1件;2021年1月27日对伍慧龄作出了拱闸关违字[2021]80848号行政处罚决定,决定没收涉案现代象象牙制手镯1件;2021年1月27日对刘仲爱作出了拱闸关违字[2021]80714号行政处罚决定,决定没收涉案现代象象牙制品1件;2021年1月27日对罗喜溢作出了拱闸关违字[2021]80839号行政处罚决定,决定没收涉案现代象象牙制手链1件;2021年1月27日对卢倩雯作出了拱闸关违字[2021]80798号行政处罚决定,决定没收涉案现代象象牙制手镯1件。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本已于本日在闸口海关公告栏张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3日